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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消息》駐赫爾辛基記者李驥志、徐謙報道 在嚴酷自然環境中生存的芬蘭人,形成了特有的民族性格:堅韌不拔、寬厚善良、誠實自律、循規守法。超市裡,顧客自己給食品稱重、貼價簽;地鐵上,沒有檢票員,乘客上車後自覺刷卡;過馬路時,即便路上一輛車都沒有,也要等綠燈亮才走。
  芬蘭人從小就開始學習道德和社會學課程,接觸基本的法律知識。社會環境的潛移默化及良好的學校教育,使“自覺遵紀守法”成為他們的行為準則和道德底線。“法大於天”是社會共識,人人遵紀守法成就了井然的社會秩序。以下是記者親身經歷過的兩個小故事。
  芬蘭法律禁止18歲以下未成年人飲酒。琳達是一個出生在芬蘭的華裔女孩。今年夏天,她隨家裡人到中國度假,恰逢一位長者80壽誕,便同去餐館吃飯,當時琳達離18歲生日只有一個星期。席間,親朋好友斟酒,輪到她時,她本能地謝絕說:“我還沒到18歲,不能喝酒,謝謝!”母親故意試探說:“你很快就滿18歲了。而且現在是在中國,沒人知道你不滿18歲,嘗一點兒沒事兒。”她認真地回答說:“差一天都不行。別人不知道,可我自己知道。”琳達說,她18歲前從未沾過酒精,有時候母親燒魚時想放些酒來除腥,都會被她制止。琳達酷愛巧克力,但是冰箱里存放的幾塊含有微量香檳酒的松露巧克力,她和妹妹都從未碰過。
  記者的一位朋友做菜很拿手。一家芬蘭公司得知後,請她去幫廚,為公司聖誕聚會做中國菜。這是一家小公司,只有4名員工,朋友的任務是做一道魚香肉絲,這對她來說可是“小菜一碟”。菜上桌後,朋友的手藝大受追捧,她還應邀與員工們一起進餐。吃完飯,老闆佩卡要付朋友報酬。從採購食材到菜端上桌,一共花了大約3個小時,朋友可以得到60歐元。佩卡向朋友要稅卡,她沒帶,佩卡就讓她改天送到公司,然後再付款。朋友不太理解,就隨口說:“你直接給我現金不就行了嗎,省得我再跑一趟,多麻煩呀。”佩卡回答說:“那怎麼行,那是逃稅,是犯法的。”朋友說:“只有這一次,別人不會知道的。”他說:“可是我自己知道。”其實對佩卡來說,依法付酬不僅麻煩,而且要多付不少錢。那次,朋友稅後拿到手大約50歐元,而佩卡實際支付了約100歐元。
  按照芬蘭法律,雇主付薪酬並不是簡單地給錢了事,除了付工資,還要為員工支付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等額外支出。員工的工資中含有個人所得稅、個人應付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這樣算下來,雇主的實際支出是員工稅後所得的兩倍以上。因此,芬蘭人都把稅務局稱作“稅收熊”,既有對“搶錢”的戲謔,又有對法律的敬畏。
  兩個不同的人,在不同場合、不同情形下說出“我自己知道”,足以說明:循規守法的觀念已經滲透到芬蘭人血液里,自覺自律是他們做人的基本準則。  (原標題:獨家:芬蘭人循規守法滲透到血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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