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快報記者從廣州市停車場協會有關負責人獲得消息稱,原則通過的方案中,一類地區咪表將從現在的10元/小時,漲到16元/小時。CFP
聽證會現場

聽證會代表提問題
《廣州市優化調整停車場差別化收費方案》獲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停車場協會透露
  ■統籌:新快報記者 牟曉翼
  ■採寫:新快報記者 張亮 羅仕
  昨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廣州市優化調整停車場差別化收費方案》,該文件稿將在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報市委常委會審議,擇日發佈。
  據停車場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最終方案將室內住宅停車場月保從400元調到500元,而咪表收費也聽取了停車場協會的意見,一類地區調到16元/小時,低於方案一和方案二的18元、22元/小時。
  住宅區室內月保漲百元
  雖然聽證會上,住宅臨停漲300%的方案一成了“陪跑方案”,25名代表中有19人傾向住宅不調的方案二,但兩個方案本身的爭議卻並不小。特別是本次調價提出方停車場協會對“住宅不調”的嚴重不滿,讓住宅停車場是否調價仍留有懸念。
  昨日,新快報記者從停車場協會相關負責人處瞭解到,其實早在上周,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如桂已經帶隊對物價部門提交的停車場調價方案進行了初步的審議,並將最終方案交由市政府昨日審議。
  上述負責人表示,實際上方案大改的可能性已很小,基本是會原則通過。按照上周初審的方案結果,室內停車場將做適當調整,一類地區室內停車費月保從400元漲到500元。據相關的管理辦法,物業管理公司可依據停車場的最高限價30%,收取停車管理費。所以調價後,原來每月120元的停車管理費可以漲為150元。協會負責人潘國璠表示:“目前一類地區室內住宅停車場黑市價普遍已在800元以上,所以室內停車費月保從400元漲到500元,對於大多數車主來說,其實只有停車管理費從120元漲到了150元這30元。”
  市區住宅車位基本賣光
  據記者瞭解,目前市內中心區住宅停車場已經基本賣光,發展商手裡大概留有30%的市內住宅停車場,但大多數都分佈在三類地區及花都、增城、南沙等周邊地區。
  潘國璠表示,住宅不調的方案雖然得到多數聽證代表人數支持,但並不代表就最有道理。“室內住宅停車場在2004年以前就超過400元,第一次聽證會壓到400元之後,十年來再沒有調過價。”他認為,最終方案雖然還沒完全達到“保本微利”(成本監審報告一類地區為569.81元,相差約70元),但起碼比不調價要合理。
  不過,記者隨機採訪了十多位市民,他們依然希望住宅停車費不要漲,特別是目前仍在執行物價局限價的露天住宅停車場不要漲。
  一類地區咪表漲價六成
  除了住宅停車場,咪表調價也是市民和媒體關註的焦點。按照聽證會上討論的兩個方案,方案一的一類地區白天18元/小時,24小時最高限價144元;方案二的一類地區白天22元/小時,24小時最高限價176元。 特別是“商業咪表漲200%+住宅不漲”搭配的方案二,讓不少政協委員擔憂調價的目的並非為治堵,而是為了咪表漲價。
  昨日,新快報記者從廣州市停車場協會有關負責人獲得消息稱,原則通過的方案中,一類地區咪表將從現在的10元/小時,漲到16元/小時,即每15分鐘4元,漲幅為六成,低於原來的兩個方案——22元/小時和18元/小時。這與停車場協會在聽證會上公佈的協會方案基本相同,當時在會上,咪表公司的聽證代表林鬱也表示一類咪表收16元/小時比較合適。
  對此,林鬱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16元/小時,折算到每刻鐘(15分鐘)是4元,不用找零。而且16元/小時,比22元/小時低不少,車主比較容易接受,在目前的執法環境下是比較合適的。此外,他還表示,按協會方案,二類地區為12元/小時,三類為8元/小時。“折算下來,一二三類地區,每15分鐘收費分別為4、3、2元。”而潘國璠也認為,這樣廣州咪表跟北京、上海也差不多,相對比較合理。
  韓志鵬:
  咪表階梯收費建議未被採納
  昨日,新快報記者就停車場調價採訪了市政協委員韓志鵬,他告訴記者,他目前並不在廣州,只知道該方案目前沒有採納他在聽證會上提出的咪表階梯收費辦法,而不知道方案的其他細節。
  “其實真的要想治堵效果好,對占用道路資源的咪表採取階梯式收費才是最有效的!”他表示,按他提出的方案,首個半小時5元,一小時11元,兩小時26元,到了7小時封頂161元(24小時)。“這樣,車主肯定就要考慮儘快將車開走,從而提高咪表停車位的周轉率。”
  韓志鵬說,雖然咪表階梯收費並未正式寫入方案,但有關部門也表示會進一步研究,並非一棒子打死。此外,他認為原來兩個方案確實有不合理的地方,有必要在原來的方案上適當調整。
  曹志偉:
  更關心如何解決停車難問題
  對於廣州停車場收費調價定案,昨日市政協委員曹志偉表示,2004年出台的管理辦法違背了市場規律,造成了政府不投資、企業不願投資建設經營性的公共停車場。畸高的占道停車費價格和不透明的審批制度,等於變相鼓勵占道停車場(尤其是都會區域道路)遍地開花。
  儘管最終方案尚未正式公佈,但曹志偉表示,在停車費價格上,政府的價格制定應遵循“誰投資,誰收益”的原則。市場上非政府投資的停車場應由追求回報率的投資方與講究經營成本的管理方,和擁有車位產權、出租權、使用權的車位業主及車位的受用承租方即車主自行根據供求關係、服務內容與質量確定,明買明賣,政府每季度及時提供市場分區域的市場參考價。
  對於政府投資的車位,則由物價 、交通管理部門根據市場需求和交通調節需求,每年公開行政定價,並組織各階層市民代表聽證。
  “相比調價,我其實更關心停車難問題的解決。政府有關部門應簡化停車場建設和經營的報批手續,批准室內機械停車場的整體確權,延長可拆裝露天機械停車場經營時限,以吸引更多投資者建立體停車場,既緩解停車難,又減少道路資源被路內停車場占用。”
(原標題:一類地區咪表每小時收費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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